一、院校簡介:
湖北大學外國語學院前身為武漢師范學院外語系,于1973年創(chuàng)辦英語專業(yè),是湖北地區(qū)最早開辦英語專業(yè)的三所院校之一;1993年日語專業(yè)開始招生,是湖北地區(qū)第2所開辦日語專業(yè)的院校;2001年法語專業(yè)開始招生;2009年翻譯專業(yè)開始招生,是湖北地區(qū)最早開辦翻譯專業(yè)的兩所院校之一;2016年葡萄牙語專業(yè)開始招生,是華中地區(qū)第一所開設葡萄牙語專業(yè)的院校。其中,英語專業(yè)于2007年在教育部英語專業(yè)本科教學工作評估中獲得湖北地區(qū)優(yōu)秀,2019年獲批國家一流本科專業(yè)建設點,2021年通過師范專業(yè)認證(二級)。
學院擁有外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碩士點(英語語言文學、日語語言文學、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)、課程與教學論(英語)等學術碩士點,以及教育碩士、翻譯碩士等2個專業(yè)碩士學位點,并與文學院共建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二級學科博士點。外國語言文學為湖北省重點(培育)學科、“十三五”“十四五”湖北省高等學校優(yōu)勢特色學科群支撐學科。學院現(xiàn)有湖北文旅行業(yè)外語人才研究與服務中心等省廳級平臺,翻譯與跨文化傳播研究中心、日本研究中心、西非研究中心、多語種語言服務研究與應用中心等4個校級平臺,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、外國文學、翻譯與跨文化傳播、區(qū)域國別等4個研究所。
二、培養(yǎng)目標:
外國語言文學專業(yè)旨在培養(yǎng)學生掌握本學科經(jīng)典的專業(yè)文獻、堅實的基礎理論、系統(tǒng)的專業(yè)知識和基本的研究方法,掌握交叉學科的專業(yè)知識。具備深厚的人文素養(yǎng)、寬廣的國際視野、出色的跨文化溝通能力,較強的綜合實踐能力和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,以及一定的非通用語種能力。學位論文要有獨立見解,能反映學科前沿動態(tài),對學術研究有理論價值,對我國社會文化和經(jīng)濟發(fā)展有現(xiàn)實意義。
三、報讀優(yōu)勢:
1、學科實力強勁:湖北大學外國語言文學為湖北省重點(培育)學科,是湖北省“十二五”“十三五”“十四五”高等學校優(yōu)勢特色學科群的支撐學科。學院擁有外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碩士點,涵蓋英語語言文學、日語語言文學、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等學術碩士學位點,學科體系完備。
2、師資力量雄厚:現(xiàn)有專職教師及研究人員中教授、副教授占比高,還有省級教學名師。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學術造詣深厚,在國內(nèi)學界有一定影響力,部分教師主持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,出版過多部學術專著和教材。
3、人才培養(yǎng)成果顯著:學生在各語種專業(yè)四、八級考試中通過率遠超全國綜合性院校平均水平,在國家級、省級學科競賽中獲獎眾多。大批畢業(yè)生在政府機構、事業(yè)單位和頭部企業(yè)工作,如中央廣播電視總臺、中國外文局、字節(jié)跳動等,就業(yè)前景廣闊。
四、課程設置:
外國語言文學專業(yè)課程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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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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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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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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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外國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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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倫理與學術規(guī)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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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礎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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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語言學理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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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文學理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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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譯學概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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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研究生論文寫作指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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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語言學研究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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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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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語言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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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語言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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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語課程教材教法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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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語習得理論與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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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語教育心理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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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測試與評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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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漢語言與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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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義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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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料庫語言學與外語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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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具體課程以學校實際安排為準
五、報考條件:
窗體頂端
1.擁護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(yǎng)和道德品質(zhì);
2.已獲得學士學位(包括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(境)外學士)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,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(包括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(境)外碩士或博士學位),且在教學、科研、專門技術、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績。
六、收費標準:
1、第一階段繳納總學費45%,13500元,進入課程學習階段
2、第二階段繳納總學費55%,16500元,進入學位論文指導以及學位申請、審核與授予階段
七、培養(yǎng)方式:
1、學習時間:繳納學費后根據(jù)學院實際教學規(guī)劃安排上課
2、授課方式:線上授課
八、報名手續(xù):
1.本科畢業(yè)證、學士學位證、本人身份證掃描件
2.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
3.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或?qū)W位認證報告
4.湖北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報名申請表
九、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:
1.學位論文查重、評閱、答辯等,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文件和學校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2.申請人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并達到學位授予標準后,經(jīng)湖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,頒發(fā)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證書。
3.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,學習總年限原則上不超過6年,超過期限者,本次申請無效。
十、其他說明:
1.申請人提交的各類證件或其他材料均須真實有效,凡弄虛作假者,一經(jīng)查實,按規(guī)定取消其申請資格或撤銷學位。
2.申請人因故提出中止、終止學習或超過規(guī)定年限,所繳學費一律不予退還。
3.申請人不得同時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學位授予單位提出學位申請。
4.申請人學費不包括學習資料、論文發(fā)表等費用。
5.申請人通過學校資格審查并繳納第一階段學費后,即可申請參加次年5月份同等學力全國統(tǒng)考。
6.如果有新的政策調(diào)整,以國家最新文件為準,請申請人及時關注。 |